【公告】113年度資訊學院獎助學金申請事宜,符合資格者請詳閱內容申請

資訊學院113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學生獎助學金申請

目的

為鼓勵本校資訊學院學生(不含陸生1)積極考取證照、參與論文發表和競賽,本學院規劃獎補助以下項目:

  1. 專業技能證照考試報名費
  2. 國內學術研討會
  3. 國內/外期刊論文
  4. 參與學術競賽
  5. 大專生專題研究前導型方案

申請說明

  1. 學生凡於113年度(113.1.1~113.12.31,請注意須依收件時程說明為主)在具本校學籍情況下有事實者(考試/論文發表/競賽日期和送件申請時間皆在有學籍期間)均可申請,非本年度範圍恕無法申請。
  2. 因經費有限,請符合資格者盡早提出申請,額度用罄後恕無法補助
  3. 於申請獎助學金(提交申請表)前,請至會計請購系統「查詢受款人資料是否完整」功能,輸入您的身分證字號,確認您的匯款資料是否已存在於受款人資料中。倘若呈現無資料,請先依照總務處出納組之規定,完成受款人基本資料建檔事宜(請詳閱需填寫資料並附存摺照片寄至izan1215@mail.nptu.edu.twlillych0807@mail.nptu.edu.tw郵局、臺灣銀行與合作金庫銀行存摺免扣手續費),未完成建檔者將不受理申請
  4. 核銷單據(發票或收據):均須提供正本並開立本校抬頭(國立屏東大學)、統編(91004005),若主辦單位僅能開立個人姓名,請於姓名欄旁空白處書寫抬頭、統編並親簽。
  5. 以下項目若於校內有相關補助,請自行斟酌擇優申請,若已申請其他單位補助者,恕無法再受理申請;另考量行政作業,已送件者亦無法反悔取消申請。

獎補助項目

申請流程

線上應填送資料

收件時程

注意事項

專業技能證照考試報名費

備妥申請表該表所列之檢附文件填寫並浮貼單據於附表1後送交至系辦公室

開立之報名費發票已捐贈者無法申請補助※

即日起至11月25日(星期一)因獎補助作業需一定時間處理,請選擇11月(含)前場次考試以利申請【12月才考試者恕無法收件,明年因已跨年度,亦無法申請】

  1. 證照通過者全額補助報名費(上限新臺幣2,000元,若報名費低於前述金額,則依實際金額補助),未通過者補助一半費用。
  2. 每人每年以補助3次為原則。
  3. 僅收單據正本(勿存於個人會員或手機載具),無收據僅有繳費證明者,請至主計室下載支出證明單一同附上。

國內學術研討會

  1. 研討會二週前請至系辦公室申請公假【在非上課時段和假日也都要申請】,核准後索取公假單影本。
  2. 研討會結束一週內備妥資料繳交至資訊學院辦公室
  • 申請表該表所列之檢附文件,填寫並浮貼單據於附表1。
  • 線上表單輸入研討會相關資料與上傳論文產出(論文摘要、口頭發表簡報、壁報發表海報或報告書)檔案,如為共同發表則由1位學生代表填寫即可。 

※每篇論文限申請一次,補助對象為發表人※

  • 範例1:甲論文由A學生發表,僅補助A學生發表論文時產生之相關費用。
  • 範例2:乙論文由B、C兩位學生共同發表,請各自填寫申請表並同時提交申請,將於規定額度上限內補助B、C兩位學生。

線上表單 

參加研討會二週前提出申請公假;
結束後一週內備齊資料繳交,逾期者視同放棄。

因需結算年末經費,於11~12月有規劃參加研討會的學生請先行估算需求額度並於11月25日(星期一)前先繳交申請表至資訊學院辦公室,無事先申請者恕無法提供補助

  1. 研討會於國內舉辦,位於本國臺、澎、金、馬地區始可補助。
  2. 補助項目包含報名/註冊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必要項目,補助金額參照本校學生國內出差旅費標準表規定辦理。均須附上單據正本、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覈實報支。
  3. 住宿費每人每晚以一千元為上限(僅能補助因研討會時程問題無法當日往返者,且活動地點須距離本校所在地達六十公里以上)。
  4. 每篇論文以申請一次為原則,補助金額以一萬元為上限。

國內/外期刊論文

期刊刊登後一週內備妥資料繳交至資訊學院辦公室

  • 申請表該表所列之檢附文件,填寫並浮貼單據於附表1
  • 線上表單輸入期刊相關資料與上傳刊登之論文檔案。

※有收錄於Scopus資料庫的國外期刊才可補助

線上表單 

期刊刊登後一週內備齊資料繳交,逾期者視同放棄。

因需結算年末經費,於11~12月有規劃投稿的學生請先行估算需求額度並於11月25日(星期一)前先繳交申請表至資訊學院辦公室,無事先申請者恕無法提供補助

  1. 補助項目包含論文投稿、刊登及編修等相關費用。
  2. 每篇論文以各申請一次為原則,補助金額以國內一萬元、國外二萬元為上限。

參與學術競賽

  1. 競賽二週前請至系辦公室申請公假【在非上課時段和假日也都要申請】,核准後索取公假單影本。
  2. 競賽結束一週內備妥資料繳交至資訊學院辦公室
  • 申請表該表所列之檢附文件,填寫並浮貼單據於附表1。
  • 線上表單輸入競賽相關資料與上傳參賽內容(競賽作品或成果影音資料、參賽/獲獎證明文件或報告書)檔案,如為團體參加則由1位學生代表填寫即可。 

※以團體名義比賽者,參賽學生請各自填寫申請表並同時提交申請(視為一案合併處理),將於規定額度上限內補助該案申請。※

線上表單 

參加競賽週前提出申請公假;
結束後一週內備齊資料繳交,逾期者視同放棄。

因需結算年末經費,於11~12月有規劃參加競賽的學生請先行估算需求額度並於11月25日(星期一)前先繳交申請表至資訊學院辦公室,無事先申請者恕無法提供補助

  1. 補助項目包含報名/註冊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必要項目,補助金額參照本校學生國內出差旅費標準表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等規定辦理。
  2. 住宿費每人每晚以一千元為上限(僅能補助因競賽時程問題無法當日往返者,且活動地點須距離本校所在地達六十公里以上)。
  3. 每項競賽(初賽至決賽) 補助金額國內一萬元、國外二萬元為上限,並不得向其他單位重複申請補助。
大專生專題研究前導型方案
  1. 由指導教授至線上表單提出申請(須填寫學生及研究計畫資訊)。
  2. 補助對象為113學年度(民國113年8月起)在學之日間學制大學部二年級與三年級學生,且114學年度​​(民國11​4年​7月​~115年2月)仍在學。
  3. 學院審核後將寄發結果通知,申請師生如獲補助,敬請後續配合提供兼任助理【獎助型】相關僱用資料及文件。

※本院得依實際申請件數、研究計畫內容及當年度獲教育部補助款之金額調整分配。※

線上表單 

即日起至9月20日(星期五)
後續依審核結果寄發通知。

  1. 學生後續須申請國科會114年度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114年2月需提供申請完成資訊與研究計畫申請書電子檔),未申請者應悉數繳回已領取之補助。
  2. 研究期滿(僱用期滿)一週內須提供「指導評量表」、「研究計畫報告」2項資料。
  3. 每位教師每年可提送2位學生參與本方案(需為不同研究計畫),每位學生每年以補助1案為原則。
  4. 預計僱用期間為113年10月1日~11月30日共2個月,每月以新臺幣6,000元為上限。

※有申請師資培育獎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此方案2※

申請表如附件,請下載並詳閱應檢附文件注意事項,未備齊資料者將不受理申請。

承辦窗口

單位 承辦人 分機
電通系 何助教 34101
資工系 曾助理 34201
電腦科學系 沈助教 34301
資管系 任助教 34501
機器人系 馮助教 33501
資訊學院辦公室 鄧助理 34002

若有問題請洽各系辦公室或院辦公室,院辦地點:屏商校區行政大樓2樓。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第14條第3點:「中央機關及其所屬各機關(構)不得編列預算,提供大陸地區學生獎助學金。學校不得以中央政府補助款作為大陸地區學生獎助學金。」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第三款第(三)目之1:「不得與本部核發之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重複請領。」經查違反者,將取消師資培育獎學金獲獎資格。